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永建招【2017】19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岛东蔡村旧村部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屿区湄洲镇东蔡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秀屿区湄洲镇东蔡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秀屿区湄洲镇东蔡村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51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为2016-2017年湄洲岛管委会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专业库)内独立法人的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8)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9)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 10000 元)整,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湄洲岛建行正对面)。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11.公告其他说明: /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屿区湄洲镇东蔡村民委员会 电 话:18020618866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3860915008 联系人: 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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