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岛财会培训中心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招标人为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湄洲岛 ; 拆除面积:房屋拆除总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具体结算拆迁的建筑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 2) 招标发包范围:房屋拆除。 3) 项目工期:总工期:开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已交房的房屋拆除, 10日历天内完成已拆除房屋的残渣清运并压实平整工作。 4) 工程质量要求:湄洲岛财会培训中心所拆除材料中的钢筋与混凝土须分离干净(钢筋归中标人所有),混凝土压成碎石。湄洲岛财会培训中心拆除后的混凝土碎石及残渣,须全部清运至环岛路西环新开路段K4+000到K4+200并压实平整,且场地平整夯实系数≥0.8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地位的施工单位。 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7年 3 月 15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投标人可登录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7年 3 月 20 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7年 3 月 21 日18:00时前,在莆田市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3)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为准。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b)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湄洲岛,邮编: / ; 电话:158-0593-8496 传真: / ; 联系人:蔡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莆田市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2336005 传真: / ; 联系人: 詹小姐 。
附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