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圣徳信莆招【2016】0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湄洲镇2015年公益性水利维修养护项目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圣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湄洲岛 ; 2)工程建设规模: 约88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须是湄洲岛管委会小额建设工程预选库(工程监理专业库)内的企业。 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3个(含3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6 年 5 月 24 日起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3)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6年 5 月 27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6 年 5 月 30 日18:00时前,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mzdfwzx.com//)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元(¥6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00元人民币)待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 日 15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湄洲岛建行正对面)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mzdfwzx.com//)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电 话:周先生 联系人: 1385983504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圣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94-2351898 联系人:小张 |